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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年报公告
2017年01月04日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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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每年11日至630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应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现将2016年度年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主体

20161231日前存续(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已注销及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除外):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以上企业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

(二)个体工商户。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二、年度报告时间

201711日开始至63024时结束。

三、年度报告方式

(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nmgxygs.gov.cn)或bet36365.com(http://www.kuyou999.com)报送并公示2016年度年度报告信息。

(二)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nmgxygs.gov.cn)或bet36365.com(http://www.kuyou999.com)报送并公示2016年度报告信息,对选择不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相关内容的个体工商户,也可以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所报送纸质报告。

市场主体发现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有误的,应当在该年度报告报送截止日期(630日)之前及时更正,更正前后的内容同时公示。

四、年度报告内容

(一)企业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8、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

9、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私营企业年报中的“企业控股情况”固定为“私营企业”)、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

前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789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二)个体工商户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

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

5、联系方式信息;

6、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

7、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通信地址、从业人数;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五、法律责任

(一)对未按照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列入或者标记信息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对其报送的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年报结束后,全市工商质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对年度报告及公示信息实施抽查。对于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各级工商质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对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禁入;金融机构不受理其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在工商质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业务时将受到限制。

(四)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超过3年未依照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五)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文件规定,对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未进行纳税申报且在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的各类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赤峰市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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