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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赤峰市工商质监局
  关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赤峰市海贝尔文化娱乐服务有限公司等30户企业:
  经查,赤峰市海贝尔文化娱乐服务有限公司等30户企业因未按规定公示2016年度年度报告,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第一款和《企业... [详细]
17年07月06日
未按时报送2016年度年报的 将遭多项失信惩戒伴随终身
2016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已于2017年1月1日就开始了,年报时间已过两个多月,还没有年报的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抓紧时间年报了,逾期年报的,将遭多项失信约束和部门联合惩戒,而且信用记录将伴随终身。
  一、哪些市场主体需要报送公示2016年度报告?
  凡在2016年12月31日前,在全市各级工商质监(市场监管)机关存续(设立)登记的以下市场主体,需要报送公示2016年度报告(已注销及被吊... [详细]
17年03月09日
2016年度年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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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应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现将2016年度年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主体
  2016年12月31日前存续(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已注销... [详细]
17年01月04日
赤峰市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事项清单
赤峰市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事项清单
  序
  号抽 查 项 目抽 查 依 据抽 查 内 容抽 查
  方 式抽查比例
  和频次抽 查 主 体
  1企业公示信息不定向抽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四条;《企业信息公示抽查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二款。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包括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和即时信息。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不少于3%,... [详细]
16年11月10日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限期...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限期提交年度报告并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告
  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584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代表机构驻在期限届满后继续从事业务活动的,外国企业应当在驻在期限届满前6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的规定,现有下列4户代表机构(名单附后)未在期限届满前办理变更登记,也未依法提交年度报告,现责令上述代表机构自本公告... [详细]
16年09月28日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限期...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限期提交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584号)第六条的规定,代表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现有下列12户代表机构(名单附后)未在期限内提交年度报告,现责令上述代表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内蒙古工商局补报年报并依法接受处罚,逾期未改正的,吊销登记证。
  ... [详细]
16年09月28日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内蒙古金峰畜牧有限公司等23户
  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内蒙古金峰畜牧有限公司等23户企业:
  经查,内蒙古金峰畜牧有限公司等21户外资企业因未按规定公示2015年度年报,赤峰奥天商贸有限公司等2户内资企业因未按规定公示2015年度年报,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 [详细]
16年07月08日
自治区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印发 《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

  各盟市及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现将工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工商企注字〔2017〕13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反馈。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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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08月23日